2013, 4-19 , 星期五

文章分類:舊文章

孫子兵法有云: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湖南衛視購買版權自韓國MBC的《我是歌手》基本上就是五百人的小選區一票制民主選舉,既然是民主,那就是選戰!

兵不厭詐,這就是戰爭!

而身為浸淫台灣選戰數十年的一名阿宅,顯然對於選戰要比苦難的大陸同胞要熟悉!

因此讓我為各位深入分析這場戰爭!在一般選舉中,大家都比較抽到愛第一號的原因是因為選票會把第一個人頭印在最前面,所謂的中間選民(或是亂蓋的選民),一看到就蓋的機率是比較高的!

而在《我是歌手》這樣的賽制之下,除非觀眾一來就打算今天喜歡的歌手唱穿腸也要投給她,否則多半都是所謂的游離票中間選民,到了現場才看大家表現決定的。而第七個人,也就是最後一個歌手就因此有了印象上的優勢!因為你剛唱完一分鐘就要投票,印象最深刻的自然是你剛聽過的人!這是有數據依據的!

在《我是歌手》的十三集中(第十一集不算,因為是MBC原始沒有的復活賽,但因為第十三集唱兩輪,所以分母還是十三),第七位出場的歌手所拿過的名次有六個第一,四個第三,一個第五,一個第二,一個第七。根據我遺忘許多年的期望值計算來說,假設我們都不考慮歌手實力,只把這當作一個單純的數學機率問題,當你選到第七個出場時,你的名次期望值是2.46,第一名出場的名次期望值則是4.333,整整是第七名出場的1.761倍(由於爽報稿費不足以讓我請一個數學助教,所以我就不算每個出場位置的名次期望值了,想看的人請寫信給肥佬黎要贊助謝謝)

(未完待續)

好文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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