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3-28 , 星期一

文章分類:舊文章

這是小嘉嘉的生平影片,請你記住她短暫卻美麗的一生,也請你記住葉爸爸葉媽媽的哀傷,以及她們願意跟我們分享小嘉嘉故事的勇敢與堅強。

https://www.tudou.com/programs/view/FaIEx7K4LE0/


(這是于嘉的故事,好好的看完,你就知道我們這個社會被剝奪了什麼樣的希望跟什麼樣的未來。仔細看著!試著理解葉爸爸葉媽媽的痛苦,想像這個社會的損失!)

這是葉爸爸葉媽媽感謝的話….

https://www.tudou.com/programs/view/tvRn39yKBnc/

她是一個十四歲的小女生。

在幼稚園的時候就很愛說故事,她說過大野狼的故事,唱過兒歌,唱過英文童謠。

但這些小時候作的事情可能連她自己都不記得了。

她的阿姨把她小時候唱歌、說故事的錄音帶都寶貝的珍藏起來,希望等她長大成人能夠送給她當作禮物。

那一定是一個很可愛的場景,長大成人的小女生聽著自己大班時候說故事的聲音,她一定會不好意思的羞紅了臉吧!

而疼愛她的爸爸媽媽一定會坐在一邊呵呵大笑,看著自己最愛的小女兒,回憶自己當年收養她的過程。

是的,小女孩的人生並不是一出生就那麼幸福的,並不是一出生就有那麼多人疼愛的。

她一出生就被拋棄在雲林古坑的山區,凍的全身發紫。

有著兩道濃眉,純樸務農的葉爸爸決定要領養她,給她一個幸福的未來。

葉爸爸葉媽媽領養她之後,對她百般呵護,甚至上了國中之後,葉爸爸還每天送她上學。

因為這個小女生很貼心,她很愛很愛爸媽,也很愛看各種各樣的英文故事。

她的夢想,是希望將來有一天能夠善用她很喜歡的英文來分享給別人。

她希望將來有一天能夠成為英文老師。

兩週前,她看的最後一本書,叫做《說不完的故事》

「《說不完的故事》是麥克安迪另一部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這部著作給我們講述了一個令人恨不能一口氣讀完的故事。小說主人翁巴斯提安,在上學的路上意外地發現一本奇書:《說不完的故事》——幻想王國正在毀滅,孩童女王生命垂危,只要一個人間的小孩為她起一個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國就能得救。於是巴斯提安被拉進故事之中,成了孩童女王和幻想王國的拯救者。這本書,大故事之中包含著許多小故事,每個小故事既可以獨立成章,又互相關聯;內容既是幻想世界的故事,又是現實世界的故事。其想像之豐富,情節之曲折,篇幅之長,都堪稱麥克安迪的巔峰之作。」

我也很喜歡這本書,這本書是奇幻作品中的經典。

如果你看了這一本奇幻小說當作開頭,一定會喜歡上其他許多作品的。

我也相信她將來會變成一個很好很好的英文老師,也會讓更多和她一樣的小男生、小女生愛上文學、愛上閱讀。

我們相信她燦爛的笑容可以改變這個世界,就如同她是如此的相信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一樣。

她的家人每一個人都很疼她,我相信將來終有一天葉爸爸葉媽媽決定要告訴她真正的身世時,她會慶幸自己怎麼被這麼善良的一家人給收養,她會知道這些善良的人們才是她真正的家人。

她,今年十四歲。

雲林莿桐人。

她姓葉。

她叫做葉于嘉。

葉爸爸,葉媽媽整整八天沒睡,得到的卻是他們沒有意料到的噩耗。

他們還有好多好多話沒有告訴小嘉嘉。

我們也永遠無法知道小嘉嘉如果平安長大,可以幫助到多少人。

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她將來會過的多麼幸福美滿。

因為她的故事再也無法完成。

我寫到這邊,聽到我兒子在洗澡的時候發出的傻笑聲,不禁停下打字的手。

我的兒子才一歲四個月大,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多麼的幸運。

而我是多麼的希望他能夠平安長大。

親愛的葉爸爸,葉媽媽:

非常抱歉,我們不能夠守護小嘉嘉,給予她該有的幸福。

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九號,青年節,卻是小嘉嘉的告別式。

就像莿桐鄉純樸的鄉民一樣,我們不能保護小嘉嘉,就跟我們不能保護我們的姊妹、我們的女兒,我們的下一代一樣的哀痛。

也許媒體健忘,也許社會不會記得,但我們會把小嘉嘉告別式的這一天永遠記在心裡。

我們,會把這當作改變這個社會開始的第一天。

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九日,青年節。

也是這個誓言立下的那一天。

要感謝葉爸爸,葉媽媽願意讓我們分享小嘉嘉的故事,讓我們記住她。

我們會記住葉于嘉的名字。

我們會記住她的故事。

這個社會應該,也必需,背著她的夢想及希望一起走下去。

我們能夠做的事情,一定不夠,一定不足以彌補你們的失落,但我們會努力去做。

葉爸爸,葉媽媽,請你們不要太過傷悲。

我們知道,如此善良的你們,已經想過,即使打了國賠官司,拿到了賠償金,也賠償不了你們的損失。

葉爸爸想要用那筆錢給一所孤兒院,或是蓋一所孤兒院,能夠讓將來跟于嘉一樣,一生下來就沒有父母可以接手的小天使們,能夠有一個和她同樣幸福的棲身之所。

所以我們不會捐錢,你們也不需要錢。

我們會請願意支持你們的,和你們感同身受的網友們,寫一張卡片給你們。

它永遠也無法補償于嘉的離開,但在你們覺得孤單的時候,你們覺得難過的時候……

你們可以打開這些信,念給家人聽,也念給于嘉聽。

看看我們分給你們的力量,知道我們不會忘記,知道我們不會放棄,讓她們知道還有那麼多人願意站在你們身後。

讓她們知道雖然我們不是每個人都像是雲林莿桐鄉的鄉民們能夠隨時守在你們身邊,但咫尺天涯的我們永遠都有人會在某個角落守護著你們。

而我們知道,于嘉最喜歡英文書,最喜歡英文的故事,將來想要成為一個英文老師。

她當天也正是為了一本英文書而離開自己最珍愛、幸福的家,再也沒有回來。

所以,我們,網友們,民眾們,會捐出一本我們自己最喜歡的英文書給你們。

我最喜歡的書是《魔戒》,而那也是我夢想開始的地方。

我們會寄出那本書,寄給你們。而我們,會說服當地鄉公所、鎮公所,成立一個小小的圖書館。

也許那不是圖書館,也許那只是一個小小的房間。

但我們希望能用于嘉生前最喜歡的英文書,裝滿那個房間。

讓未來數十年,雲林莿桐鄉下個世代,或是下下個世代的小男生、小女生,如果她也同樣的喜歡英文,她可以直接從這個小小的圖書館借出她喜歡的原文書,心滿意足的看著,再也不需要離家那麼遠。

而這個小小的房間,小小的圖書館,將叫做于嘉圖書館。

而我們也會請看到這篇文章,接到這篇文章轉寄的所有的選民們,拿起電話,打給選區立委。 (這是立委的聯絡方式列表: https://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List.action )

打給那些法務部、內政部的官員們,告訴他們一件事情。

在葉爸爸、葉媽媽的同意和支持下,我們希望把這系列的法案修訂,命名為于嘉法案。

(也感謝邱毅委員和劉建國委員率先支持這個想法。)

也許這不是那麼容易,也許這需要很漫長的時間。

但我們不會輕易放棄,我們也不會就這麼容易被阻攔。

雖然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如果讓于嘉平安長大,她會變成一個多好的老師,教出多少的好學生來…..

但是,在我們心中,于嘉永遠是最美麗……

永遠是那個犧牲自己,喚醒全台灣的那位少女。

如果沒有她,台灣不會舉國震動。

如果沒有她,我們不會低頭反省。

而我們一旦清醒,就再也不會沈睡。

我們一定會努力,做到為止。

Lucifer

如果你現在正在讀這篇文章,我要跟你們借你們的元氣彈了!

不管你多年輕,覺得自己多渺小,請相信你們自己,只要團結起來,就一定作的到!

只是憤怒是不夠的,你得要站起來,你得要做些什麼!

我們可以改變,我們可以改變,我們可以改變你不滿的這一切!

就是那麼簡單的四件事情:

第一、寫信到 郵遞區號:64743 雲林縣莿桐鄉大美村大美路95-5號 葉爸爸,葉媽媽收

國外的鄉民要寄送,應該地址是: No.95-5, Damei Rd., Damei Citong Township, Yunlin County 64743, Taiwan 中文地址再寫一次即可。

表達你的悼念和對葉家人的支持!

第二、寄本英文書到上面同樣的地址去,讓雲林莿桐鄉未來的小弟弟、小妹妹可以在自己家的附近借到、看到于嘉最喜歡的原文書,再也不需要離家走遠!

第三、請你除了打給選區立委請他們支持將後續的法案命名為于嘉法案!(重要,務必要請他們支持這個活動,不要以為只有連署就算了!你只是連署不打電話,就代表你不是選民,沒有對民意代表的壓力!)或是寄信給法務部之外,請你參與這個連署吧!

連署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80980995281690

第四、請你把卡片的封面和內頁和要捐的那本書拍照之後,寄到 skyvensen@gmail.com (記得要說一下你是從哪裡寄出卡片唷~~~,像我就是台北~~~)

讓我們築起一座紀念于嘉和支持葉家人的卡片牆吧!(也請你把你自己的卡片和文章貼在你的部落格上,寄信來給我們的時候順便加上自己的部落格文章網址!)

卡片牆的網址:

https://www.fantasy.tw/NES/

另外,我們也幫葉家人剪接了一個僅有照片與音樂的影片,在明天的告別式上播放。

這是我們小小微薄的能夠多盡的一點心意。

20110330更新:

剛剛收到一封內政部的來信:

朱學恆 先生您好:

我們是「WIN網路單e窗口」申訴小組,是行政院跨部會受理民眾網路申訴的專案辦公
室,目前著重在關心兒少身心影響的議題上。

3月29日我們收到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申訴關於【部落格刊登性侵害
被害人照片及姓名】的案件。
網址:
https://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11/03/28/neverendingstory#more746

據內政部家防會表示,由於貴部落格闡述的案情尚未定讞,故不能如此詳細公告、刊
登性侵害被害人(未成年)的照片及姓名。

我們了解您悼念被害者的心情,與您關心被害者的善心,但基於保護當事人的前提,
懇請修改( 如法規所訂: 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
訊),或煩請下架,以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規定。

以下為相關法規,敬請參酌。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13條: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
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但經有行為能
力之被害人同意或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
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前項物品或採行其他必要之處置;其經通知限期改正
,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但被害人死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權衡社會公益,認有報導必要者,不罰。

 如果您對申訴內容有任何疑慮或是建議,敬請儘快與我們連絡,謝謝您的協助。

您的熱心參與,我們將擁有更美好的網路空間。

「WIN網路單e窗口」申訴小組謹覆

我的回應很簡單。

https://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83603/IssueID/20110330

這是一項經過家屬同意,希望社會一起紀念受害者,懷念她生前事蹟,並且推動紀念立法的公益活動;

如果這樣的行為都會被主管機關處罰和阻止,那麼這個社會根本就無法進步,也無法改善。

我也不認為將受害者的名字忘卻,就可以讓社會變得更好,我也認為記住受害者的名字和生前事蹟,才是真正對家屬最好的安慰。

我更不同意阻止我們紀念過世的受害者,是真的能夠保護受害人的行政作為和法律執行。

所以,只要家屬同意,只要家屬支持,我就會持續抵抗你們的施壓。

我只是想要讓這個社會瞭解,即使紀念受害者會被阻止和處罰,依舊有人會繼續堅持作對的事情。

儘管來吧。

底下是串聯貼紙,歡迎大家儘管拿去用。

弔唁早凋的春芽--紀念葉小妹妹

好文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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