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4-10 , 星期六

文章分類:舊文章

我這幾天根本都在耶魯大學開會,好不容易才把時差調整過來。

而且前幾天熱的要死,這幾天忽然又變冷又下雨,搞的我手忙腳亂的!

也就是說什麼台灣的什麼鬼星光大道我根本就沒看,台灣的新聞我也完全沒有時間注意。

所以,當我今天晚上翹掉跟其他人在Woolsey Hall的晚餐跑去吃壽司的時候,我很訝異美國的友人跟我提到一個台灣的歌手叫做林什麼的。

因為林北我根本沒聽過這個傢伙。而她跟我說下個月她要去新加坡參加APEC的會議,正好可以在演講中用這傢伙的表演影片作範例,因為他是為了唱歌才把英文練的怎麼好的。

她只記得之前在紐約時報看過這傢伙的報導,好像叫做小胖什麼的。叫我回去自己找找看。

然後我就看了。我當然知道台灣還有人跟我說他這幾天聽到不想聽,一看到就想要轉台。

但是在美國我看到的是他上了MSN、YAHOO的新聞首頁、上了時代雜誌的政治BLOG、ABC、路透社、英國的衛報、Billboard的部落格…….

而這個傢伙竟然之前被其他的選秀節目淘汰,現在只能做一小時一百塊的打工?

Damn, it’s hard for me to explain to my friends, why people in Taiwan treat a talented guy like this!


[中文完整版] 英國星光大道 Susan Boyle 演唱 I Dreamed a Dream (Chinese Hardcoded)

然後我只有一個想法,他的歌聲和表現是真的完全不輸給Susan Boyle啊!老是閉眼睛的習慣也很像。

然後我又問了幾個美國的朋友,沒想到他們都有看到,甚至還聽說有人是從法國朋友的FACEBOOK連結上轉貼看到的。

所以我只想說一件事情。

林育群,去國外發展吧。

不要眷戀台灣的電視節目和發展了。

現在你就算有簽約也就付違約金把它解除掉吧。

顯然這裡不是你發展的好地方。

我不是說台灣的人一輩子沒有競爭力,沒有機會。

而是你身處的台灣綜藝圈,這個節目和簽經紀約的公司,全都是以「非原創」著稱。

再好的能力,卻只能由一群擅長非原創的人替你操刀,你能夠展現出什麼花樣來?

你所面對的評審,哪一個有機會被國際媒體報導,哪一個有機會登上國際舞台?

哪一個不是唱片賣不了了之後跑來做綜藝咖表演當評審這場戲?

果不其然你之前就被另外一個節目淘汰了。

果不其然你在這個節目下一場就輸了。

Damn, it’s hard for me to explain to my friends, why people in Taiwan treat a talented guy like this!

你要怎麼叫漢堡店的工讀生評價米其林三星廚師的菜好不好吃?

你要怎麼叫只能夠接蘋果代工的代工廠搖身變成原創的Steve Jobs?

很抱歉,台灣的節目和綜藝圈不足以支撐你的才華。

就以你參加的節目來說好了,超偶和超級星光大道的概念全都是因為大陸的超級女聲抄襲American Idol紅了之後再跟著抄襲超級女聲得來的。

抄襲中的抄襲,這樣酷了吧。

抄襲還要看別人抄襲的紅不紅之後再決定要不要抄襲,帥了吧!

而製作這些節目的王偉忠在台灣被稱作創意專家,經常開專欄和演講描述自己多麼多麼有創意。

那台灣的其他節目呢?

看看Mr. Fridays去年寫的這篇文章吧!

https://mmdays.com/2009/03/08/taiwan_copycat_media/

看了之後你就會知道多精彩。百萬大歌星抄Don’t Forget the Lyrics,百萬小學堂抄Are you smarter than a fifth grader?

王鈞之前製作的挑戰101則是抄襲1 Vs 100。

平民大富翁則是抄襲Deal or No Deal,只是台灣版的主持人有頭髮。

剛剛網友提醒,王偉忠的金星娛樂還做了另外一個節目叫做舞林大道。

你可以看看他跟So you think you can dance?和Dance with the Stars有多像。

而你,林育群所簽約的明星藝能學園這家公司,也同樣是這位節目超有創意的王偉忠所一手打造的。

他之前還義正辭嚴的指責動新聞呢!

但你還記得你簽約的這家公司一週前發生過什麼新聞嗎?

林育群哪,我從來不認識你,也不是要說什麼抄襲罪該萬死的這種天真的話。

就像這些綜藝圈的前輩說的一樣啊,抄襲沒什麼啊,看你敢不敢而已。

抄襲也不過就讓觀眾有些失望而已,但問題是,這樣一個習慣於抄襲和延續已有創意的團隊和社會,能夠支撐的起你的天賦能力嗎?

他們真能夠幫你安排到最好的市場和有最多的機會嗎?

Paul Potts走紅之後兩年的巡迴演唱賺進六百萬英鎊,而Susan Boyle據說今年將會賺進三千萬美金。

而你覺得你把經紀約簽給一個被指控抄襲,根本沒有經營國際藝人經驗的公司,是合理的選擇嗎?

或者是你要繼續再回同一家公司繼續踢館、繼續參加抄襲的選秀比賽,然後繼續被炒作之後被淘汰?

所以說啊,林育群,去國外發展吧,去找新的經紀公司,去找新的舞台吧!

在這個小小市場的小小綜藝圈裡面,支撐不起你那擁有龐大、無窮機會的天賦和嗓音的啊!

Lucifer

這是正在和濱口優交往的女星倉科…..(怒!)

為什麼讓我有一種奇妙的不爽感!有喜感的人應該要獲得同等待遇!(連續貼圖模式看起來有種雨狗感說)




好文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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