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理論,其實一直是一個非常直覺的邏輯性說法,除了我們在上次《景氣大蕭條與塗鴉》文章裡面提到的實驗之外,在大部分的狀況下,對於一般民眾來說是符合邏輯,且不證自明的。
以下內容是來自維基百科破窗效應的內容: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0%B4%E7%AA%97%E6%95%88%E5%BA%94
破窗效應是犯罪學的一個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傚,甚至變本加厲。
該理論由James Q. Wilson及George L. Kelling提出,刊於《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題為《Broken Windows》的文章[1]。
該標題來自以下例子:
* 想像一幢有少許破窗的樓宇,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頗可能將會有破壞者打碎多一些的窗。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樓宇內,如果發現無人佔用那裡,也許就住下來或者在內裡放火。
* 又或想像一條行人路,有些垃圾堆積起來,不久就會有更多垃圾堆積。最終人們甚至開始遺下裝有外賣餐店垃圾的袋或是闖入汽車內。
根據破窗理論,要阻止破壞就應在問題還小時動手處理。如果破窗迅即被修理好,破壞者就不大傾向去打碎更多的窗或製造更多損害。同樣地,如果每日打掃行人路,垃圾就不大會堆積(或亂拋垃圾的情況會大幅減少)。
底下你會看到的一個塗鴉事件,和另一個街頭BB彈傷人事件,都是很清楚的第一扇破窗。
如果你不能讓人民和犯罪者感受到犯罪是會被處罰的,這就足以構成更進一步犯罪的誘因。
這次在孔廟牆上塗鴉抓不到,下次就會在另一個一級古蹟上塗鴉。
這次在信義區到處拿改造的空氣槍射人抓不到(更別提之前不只一次案例),下次就可以拿更強力的武器隨機攻擊路人,從而獲得更大的快感。
更往上提升就是判了死刑的人卻不被執行,你要怎麼讓人民相信國家有執行法律和維持社會安全的誠意?
簡單來說,塗鴉事件是香港的一個潮牌Start From Zero來台灣造勢的活動。
簡單來說,香港搞街頭藝術的阿Dom為了造勢,到台灣台南的一級古蹟孔廟牆上貼了一個超大型的塗鴉貼紙。
台灣網友的反映和相關的狀況就寫在O’Logy的這篇文章:START FROM ZERO 如果有擔當 請出來道歉。
在前面的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也看的到,這單位在香港默默無聞,反而是在台灣的商品行銷獲得利潤,因此才會來台造勢。
很合理的推斷就是,如果這次造勢讓它食髓知味,獲得了商業上的成功,卻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處罰,阿Dom下次當然還會再來嘗試,因為可以讓它多賺錢!
更別提台南有不少可以合法塗鴉的地點,但這次該廠商Start From Zero破壞的都是不合法的塗鴉地點。
警方總是說還在調查中,不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其實你在網路上根本很輕易的可以找到這傢伙的長相:
2008年,線上街頭潮流雜誌Juksy就已經在香港訪問過阿Dom。
(左手邊的那個大鬍子)
都有了長相,除非他已經飛離台灣,否則限制出境有什麼困難?
更別提從他們的部落格上看起來,這根本是預謀犯案!
如果這還抓不到,你要怎麼讓人民覺得台灣的治安不敗壞?犯罪者是會受到懲罰的?
BB槍傷人的事件則是發生在昨天的信義區。網友今天早上四點多寄給我的。
這類隨機、無仇怨的街頭狙擊、鬥毆、砍殺事件越來越多,表面上看起來雖然只是幾顆BB彈,但同樣的給歹徒帶來的是違反法律卻不會受到懲罰的快感,誰知道他下一次會進階到什麼階段?
朱大:
這封信件其實是個城市的破窗事件,一個看似小惡的小小攻擊事件。
但因為多數人多此問題的不了解,所以也不會覺得如何,可它其實潛藏的問題是很危險的。
這個事件是真實發生在我同學上的事件,就在剛剛沒幾個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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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AB兩人今天在紐約紐約那邊被BB彈攻擊,旁邊一對父子(一位大人帶著兩三位小孩)也被攻擊。
請大家轉寄一下,讓大家去信義區的時候要小心點。
以下是我同學A的陳述:
時間:2009年6月20日晚間約七點25分
地點:台北市東區松壽路12號(紐約紐約與松智路交口,自由女神像位置)
事件:我與友人並肩坐於紐約紐約自由女神像的角落,突然從松智路馬路方向射來三顆BB彈。
一顆打中我朋友胸口,由於擊中身體的力道相當大(當時被擊中的聲音也很大聲),我轉身反應,立刻有一顆又打在我與友人中間。
我趕緊起身後,第三顆從我右肩削過。
我後方一對父子也一陣騷動,指著我們說:他們也被打到了。
沒看到有人持槍,現場遺留粉紅色BB彈好幾顆。
處理:報警處理,警察十五分鐘後抵達現場,說會巡邏後若有抓到人會再行通知。
警察應該要卻沒找我做筆錄。友人胸口被打中,受傷處紅腫疼痛。
參考訊息:搜尋相關消息,發現有台北信義區BB彈怪客的舊新聞。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85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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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比對了一些相關性。
該網址指出被攻擊的地點在安和路與和平西路,當天通化街、安和路、基隆路就有三起被攻擊的事件。
其中通化街的老阿媽又被打到血腫。
而我同學A是在松壽路紐約紐約那邊,被打到的友人其實是我同學B,她當下就黑青了。
所以根據地緣關係,其實我蠻懷疑是同一人所為。
接著,我詢問多年在玩生存遊戲的學弟Eushully,並訪問我同學確認相關細節。
Eushully指出:
1.疑是改造槍枝攻擊。
一般我們用的槍了不起能把人打淤青而以,但是那需要10m以內,很近的情況下才辦的到。
若是超過10m,那只會像被蚊子叮到一樣。
所以被打到血腫或著是被打到黑青,根據這樣推斷,攻擊我同學的槍力道是很大的,有可能是槍枝改造的結果。
(粉紅BB彈大概就是長這個樣子)
2.粉紅色的BB彈代表用的子彈是0.3克的(表示子彈很重)。
BB彈的顏色通常是看廠商的設計,粉紅色的很少見,只有一家有在做。
BB彈是有分重量的,重量越大越穩定,一般用的大概是0.2到0.25克,會用到0.3克的槍一般來說都不弱。
因為槍越強子彈打出去會越不穩,所以要用重一點的子彈。
現在BB彈最重的是0.43克,在上去就是金屬彈了,金屬彈是違法的。
目前台灣的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所規定的合法上限是2焦耳。
3.根據BB彈重量推算,當時的槍速0.3的話大概是170 M/S左右。
4.可能為長槍管的狙擊槍。
其一根據槍槍之間的間隔約10~20秒左右的攻擊間隔,
與被打到身體胸口(鎖骨下方約五公分)發出很大的聲音來推論,那距離應該算遠(因為30M左右開槍的聲音還蠻明顯的);
其二一般生存遊戲在玩都是用連發,很少用單發,除非是用狙擊槍(連發槍打單發一般都是用在調整彈道在用,但不好用);
其三根據去年12/12新聞〈大安分局逮捕BB彈街頭怪客〉指出,楮XX使用的是MP5電動空氣槍。
但此把算是新手入門用,射程如果沒改30m是極限,有改的話可以到40m左右。
不過應為槍管短,所以遠距離準度很差,但從打到的地方而言,其實是很準的。
5.研判可能是在車上向外打的。
其一BB槍其實有射程的,50到60M已經是極限了;
其二星期六的晚上八點,那附近還蠻熱鬧的,如果不是在車上的話,應該會有其他人會看到。
Eushully特別聲明指出,一般有在玩生存的人大多數都還算蠻自重的。
那種會拿槍去打路人的絕大部分都不是有在玩的人,因為本身玩生存就容易讓人誤會,
實在是沒必要為非作歹導致壓縮玩生存遊戲的空間。
我則認為若是同一人所為,根據前述網指出,攻擊他太陽穴的人開的是日產深綠色 96型 cefiro的車。
同學A指出該款車的特徵是大轎車,這台車內裝是皮的,走高級路線。
由於警察並未積極看待此事,建議該地區民眾或遊客,如果還有發生類似事件,請注意當時路邊的車輛。
讓我們一起努力趕快抓到這個可惡至極的混蛋!
這是一個破窗警訊,只要不鬧出人命是否警察就不重視此事呢?
是否我們也覺得只是小孩的惡作劇呢?
不需要真的受傷才是受傷,我們都有免於被當活靶恐懼的權利。
雖然只是件小小的事情,但卻代表著城市的敗壞與犯罪率將會節節高升,小惡不惡,無人控制,遲早大惡就會出現。
就像是前不久才發生騎車遭槍擊的悲劇, https://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01/8/1kgni.html
大家只會過的越來越不幸福。
我希望這全都只是我個人妄想的猜測。
祝大家擁有免於恐懼的未來
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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