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6-16 , 星期二

文章分類:舊文章

各位,我這幾天不知道怎麼搞的了。

我想一定是鬼上身了,一直作錯事情。

所以我又要道歉了。

既上一篇文章我承認那些人不是飆車族之後。

現在教育部也跳出來說話了!

原來嫌犯也不是中輟生!

她說,強迫入學條例與國民義務教育規定,國中小學生應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中輟生「指的是國中小沒有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因此這5人都不是中輟生。

好啦,我真是困惑了。

警察說他們不是飆車族,爸爸說他們不是殺人犯,教育部說他們不是中輟生,人權團體也會說他們罪不致死,之後會不會交通部說他們不是輕型機車駕駛,國防部出來說他們不是後備軍人,勞委會說他們不是勞工,內政部跳出來說他們不是台灣人!

所以我上一篇就說了嘛!

我想那些人如果拿路邊撿來的木樁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應該是木樁族。

如果他們拿路邊撿來的鋼筋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那應該是工地族。

如果他們拿路邊撿來的柺杖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那應該是柺杖族。

如果他們拿路邊撿來的大鎖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那應該是大鎖族。

媽的,食民俸祿的公務員,每個人只會出來說他們不是什麼不是什麼不是什麼,那到底誰要告訴我們怎麼解決這些人在路上亂殺人的問題?妳說啊,妳說啊!

Lucifer

難道….難道他們是僵屍嗎?

請各位到下列網站去訂購各式僵屍獵殺專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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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相當順手…..

好文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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