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1-03 , 星期一

文章分類:舊文章

身為一名阿宅,每天關切重點新聞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而且因為我家就在陳雲林家附近,所以今天下午斷水斷電,我只好跑來MOTEL看著超大的按摩浴缸來寫部落格!

當然斷水斷電這件事是巧合,並不是因為我跑去抗議或是插國旗什麼的!

我今天上午在高應大演講,有不在場證明!

(而且這幾句話的目的只是為了不要讓正妹照片被邊框遮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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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以下這則新聞比陳雲林來台還要重要!這也是我今日讀報時間認為具有關鍵戰略性意味的一篇新聞!

相信各位看完之後都會讚曰,好你個小新!

這證明了我們值得驕傲的台灣同胞智取大陸同胞的又一個例證!凡我阿宅皆應學習!

https://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3/today-so6.htm

台灣小新智取大陸人妻!

(這是我自己取的標題…..z副標題是「一群死阿宅輸給小五學生」)

暗戀鄰家少婦 小五生藏高跟鞋示愛

學偶像劇 留愛慕字條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一名11歲小五男童小新(化名),偷藏一名少婦的14雙高跟鞋,再仿效偶像劇情節,留下類似「愛慕」紙條;東窗事發後,竟撲在少婦胸前大哭認錯,還說出「我喜歡你」。少婦知道男童缺乏家庭關懷,不見得是壞小孩,當下給他一個擁抱,選擇原諒。

警方調查,小新因父親工作忙,母親上大夜班、白天又打工,在家裡疏於管教和關懷下,產生了偏差行為,才會把對母親的愛,轉投射在這名少婦身上。

這名少婦是中國籍配偶,今年才30歲出頭,身材豐滿、皮膚白皙,總是笑臉迎人,小新因家住附近,常在她家的大樓廣場玩耍,不過兩人並不相識;上個月30日,小新跟在少婦後面,進入她住的大樓,電梯裡只有他們兩人,少婦問小新「要去幾樓」,小新謊稱「他住8樓」。

隔天一大早小新就跑到少婦家,按電鈴進門後,急忙說「阿姨,妳的高跟鞋掉到樓下」,之後立即出門,拿了2雙高跟鞋回來給她後,就跑走了。少婦心想高跟鞋都放在門口鞋櫃,不可能掉下去,出門一看,鞋櫃的14雙細跟高跟鞋,竟然都不翼而飛。


(而且小新先生的筆跡勝過許多阿宅甚多,我寫的字還沒有他好看!)

這時少婦發現鞋櫃上頭留了一張字條,寫著「你不要高跟鞋就算了,若要高跟鞋,就穿昨天那件藍色的衣服,到5號B1地下室停車場找我」,原以為是壞人所為,調閱大樓監視器影帶,細細回想後,疑是小新惡作劇。

坦承愛慕 哭倒婦懷抱

1 日上午,少婦身穿淺藍色洋裝、腳踩細跟高跟鞋前往派出所,希望警方協助找「鞋」。警方把小新找來,母親也趕來派出所,小新見紙包不住火,哭了起來、撲在少婦胸前認錯說:「我喜歡妳,於是就把鞋子全藏在13樓頂樓,純粹是好玩。」母親坦承自己太忙了,常不在身邊、疏於關懷,才讓小新產生偏差行為。


看到沒有,這種行為真是太讓人生氣了!少婦原諒我也不原諒!(怒)

如果他撲在我胸前認錯,我一定把他頭打爆!(折手指)

都東窗事發了還是照樣該撲的有撲到,這樣是不是勝過許多未戰先敗的阿宅!

但是,這整件事情的真正爆點……是在報紙上…..

圖說:小新(化名)寫下悔過書,保證不再犯。

照片裡面的悔過書清清楚楚寫出這位陳小弟的姓名呀!這…..那這樣化名不就沒用了嗎?

好文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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