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0-09 , 星期四

文章分類:舊文章

這世界上總是雪中送炭的人少,錦上添花的人多。

但對於《海角七號》來說,雪中送炭的人卻很多。

2008年8月22號,《海角七號》第一天上映,票房46萬。兩週前它有個口碑場,8月6號,票房11萬。

看起來一整個就像是一部一般的國片一樣。

感覺起來似乎又是要賠錢收場。

導演魏德聖拿房子抵押了三千萬的錢,似乎是收不回來了。

去年十二月沒拿到薪水的工作人員,似乎也不可能領到應有的報酬了。

不過,第一週總票房457萬的《海角七號》,到了第二週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和所有傳統賣座巨片都不一樣的事情。

《海角七號》第二週票房收入比前一週上漲89%!

第三週當週票房收入比前一週上漲70%!

第四週當週票房比前一週上漲63%!

第五週當週票房比前一週上漲70%!

第六週當週票房比前一週上漲7%!

傳統上所有的電影賣座都會持續下跌,但《海角七號》票房連續逆勢上漲了五週!

這靠的是媒體的力量嗎?靠著是傳統的宣傳力量嗎?

都不是,聯合報要到了第四週的時候才用頭版頭條報導這則新聞。

海角七號也沒有什麼多餘的電視廣告經費、和到處張貼的海報。他們最常跑的是校園,最常去的是導演和演員的座談會活動……


(海角七號官網提供,小應你真是超猥瑣的啦!)

《海角七號》有這樣的奇蹟靠的是網友、觀眾、消費者,靠的是他們對魏德聖退此一步即無死所全心投入熱情的回應;靠的是對前夾子樂團小應那猥瑣的演技和背後即使收不到錢,一天只吃一餐也要演的骨氣的回應;靠的是他們對北管國寶茂伯誠懇演技,和他爆牙的熱血回應!

這些人不就正是Alvin Toffler的趨勢預測中所說的Prosumer嗎?這些自掏腰包看電影的網友,不但花了自己的錢去買電影票,而且還花自己的時間轉寄、整理故事,甚至每週、每天整理海角的票房,帶著朋友到海角的景點去參觀,上網競標海角的紀念品,自動自發的告知朋友一定要去看這部電影。

我來日本之前在台中演講,負責接待我的一名中小企業的CEO說,他今天五十歲,已經有很多年沒收過什麼同樣主題的轉寄信件了。他的人脈圈都是一些事業有成的朋友,但光是他到目前為止,就收到了超過十封以上的《海角七號》催票信。

許多商業界人士想不通為什麼?以專業的角度來看,他們不明白。

知名影評人聞天祥在電子報裡面描述了這景象:

一個作行銷的朋友近乎發瘋地狂喊:「到底是要怎麼做啊!」因為在他眼裡,這部片從卡司、海報到媒體廣告的操作方式,都不該這麼賣座的!

因為這不是行銷人會理解的。這個現象裡面沒有理論、沒有公式,甚至沒有辦法複製。

因為這是我們用義氣回應骨氣,用熱情回應熱血的一種交換。

但是。

即使我們願意花上十倍的精力讓魏德聖賺錢。

也不代表我們願意花十分之一的金錢和時間,讓那些錦上添花的企業也跟著賺錢。

《海角七號》的觀眾義氣相挺,就像是web 2.0時代的消費者,為產品加值,替產品推銷,幫《海角七號》創造出更多的價值來。

但唱片公司的心態還在web 1.0,還在那個以商業手法操縱勝過一切的機心謀財,還在那個內容掌握我手上,一切以我最大的原始時代中。

他們忽略了,在這個人人都有發言權,人人都有思考能力的時候,用傳統的行銷手法,用權謀的計策安排,是無法獲得消費者真正的正面回應的。

坦白說,你若是不能全力以赴的對待,我們自然也不會滿腔熱血的回應。

難怪唱片公司、版權代理商這些產業被視作最有可能被淘汰的產業……

以下這個故事,來自於《海角七號》主題曲「國境之南」、「無樂不作」的作詞人嚴云農的部落格。經過許可轉載,各位自己看完,就可以自己判斷了吧!

奇妙的是,在他的部落格發言中,站在網友立場的少,站在唱片公司立場的多。難道真有這麼巧,那邊留言的大家,看法都跟PTT上大部分網友的相違背?

或者可以說,這是什麼年代了,這種網路事件還可以發動人海戰術掩蓋?

Lucifer


(海角七號官方網站提供)

https://anoyen.pixnet.net/blog/post/22339513

『 之前瞧不起這部電影,覺得『海角七號』憑什麼發原聲帶,
等到海角夯了之後,又回頭想靠海角大撈一筆,

可恥!真X他媽的可恥!

大家有沒想過,
為何小范的精選集只放『無樂不作』而不放『國境之南』。

我猜,應該是因為無樂不作的曲是小范自己寫的,版權在豐華自己手上,當主打歌有版權收入

,所以不放白不放。

至於國境之南,因為詞曲都不是豐華的,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自然就在小范的精選集當中消失了!

豐華是這麼樣一間唯利是圖的公司,
大家還看不出來嗎?

可恥…真他X的可恥!!』

關於這篇在『海角七號』官網所PO的文章,引起許多朋友的討論,云農想在此把話說的再清楚一點…

一、一人做事一人當,這篇留言僅為本人的個人言論,與菓子電影或魏德聖導演無關。

二、我願意為文中過激的字眼道歉,這是不好的示範,很對不起大家。

三、小燕姊,云農也要向您道歉,因為您是我相當尊敬的一個長輩,我能體會經營一間唱片公司的壓

力,然而我會用這樣激烈的言詞抨擊豐華,事出必有因,希望您能諒解我的憤怒。

而在此我想說明一下,我的憤怒來自於…

1、依照我在唱片公司工作的經驗,個人不能認同豐華聲稱1945這首配樂在專輯當中設定

為『隱藏軌』的說法,而且『少數網友謾罵讓豐華這份製造驚喜的心意被抹煞』這樣的

說詞,個人也覺得對發言評論的網友有失公允。(他們有權要求最好的!)

2、『風光明媚』、『各自遠颺』的版權,真有那麼難買嗎? 抑或是不願意買、捨不得買?

多買歌,就少賺了?我的懷疑有錯嗎?!

(因為這些歌不是你們豐華的版權,又感覺「沒那麼重要」才是真正原因吧?!)

3、 原聲帶之所以會拖到10月底才發行,背後的原因,真的只是因為電影中用的歌曲分佈

於不同版權公司,很難談攏嗎? (我言盡於此…)

4、近日我接到我的版權公司來電,轉達豐華唱片詢問…『是否請云農老師同意原聲帶歌曲

零預付版稅』 這個問題。

我的回答是,在2008年6月30日海角七號還沒夯以前,任何唱片公司來詢價,我都願意

同意不收一毛錢預付版稅。

我寫詞寫了10年,對唱片公司的配合度向來高的不能再高!

但我個人無法接受豐華這種『電影夯之前處處設限』,『電影夯之後試著亡羊補牢,卻不

願意付 該付出的成本』這樣的態度。

我這個人做事很講求奇蒙子,當初豐華有很長的時間和很多機會來幫助『海角七號』,

但是豐華自己放棄了機會,所以我覺得我也沒有義務 在此時同意豐華的請求!

反正,你們也是認定這張原聲帶會大賣才回心轉意的不是嗎?

那這幾萬塊的預付版稅也是你們該付出、也負擔的起的成本才對!

(豐華你們前後的態度也差太多了!…差異大到讓我口無遮攔了! 請原諒我是個凡人。)

5、當我在9月看到電視出現斗大「海角七號 主題曲~無樂不作」字樣在幫小范的精選輯大

肆進行「死灰復燃」的宣傳時,心中其實五味雜陳,豐華廣告的是我寫的歌,我有機會

多賺點,應該要爽翻天才對。 但為何我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很多人說,商業行為本來就是「雪中送炭」的少,「錦上添花」的多,你嚴云農是在

憤怒什麼?!在裝清高什麼?

關於這點,我只是覺得,對於搞音樂、搞電影的人而言,錢,的確非常重要!!

我也寫了很多為了「賺錢」的作品,因為我也要生活!

但我同時卻也一直堅信,創作這個行業真正珍貴的東西,都是存在於那些錢所買不到的東西

當中!

比方說,誠意! 比方說,對於「美」這件事的使命感和堅持!…等等等等

『要賺大錢之前,先問問你的好事做了多少!』

這是因果的問題,而我,向來相信因果!!

之前豐華給我們「口是心非」的張雨生,「聽海」的張惠妹,「我變了」的陶晶瑩,

那是我們國語樂迷心中多感激多懷念的年代,

那時你們有賺到錢嗎?絕對有…因為我個人每一張都心甘情願地買正版!!

而現在,唱片市場的不景氣,到底是樂迷先背叛了唱片公司,還是唱片公司先背叛

了樂迷?

這是我的一直想不透的問題

最後,我還是得說,我不後悔我說了這麼重的話…因為我自認我沒有昧著良心寫下每一個字…

這件事,說太多,會得罪很多人,

但不說,我們大環境還是會繼續惡性循環下去…

我只是覺得,做一張有誠意,能夠滿足大家,同時又「兼具」能幫你們豐華賺錢任務的

『海角七號』 原聲帶真有那麼難嗎?

是不能? 抑或不為也?

跳出來 說這些事,有點在賭自己寫詞生涯的感覺,也很像在炒新聞,畢竟很尷尬的我的小說剛好在

最近也發行!(說我不食人間煙火的朋友您看看,看我是多麼會置入性行銷!!)

我無法控制大家對這件事會進行怎樣的評論,

我只是想針對我這一路『目睹之怪現狀』,據實提出我的觀點和質疑而已!

我希望我是錯的!

因為若我是錯的,那麼這個環境應該就會比我所知道或我以為的,要再可愛一點!

到那時,相信我,我一定會為我的錯誤和妄言負責!

謝謝大家

嚴云農

https://anoyen.pixnet.net/blog/post/22314253

第二篇的回應:

10/8 下午,

嚴老如意料中的,接到了豐華唱片打來,要求跟我『溝通』與『解釋』的電話!

來電的工作人員用誠懇的語氣向我說明了幾件事…我把他的談話重點列出來…

1、關於『隱藏軌』的事,豐華承認那是他們的疏失,他說正確的名稱應該是『BONUS TRACK』

而把「破壞驚喜」的責任歸咎給網友,他也承認這是很糟糕的作法…

(OK!勇於承認錯誤是好事,那就請豐華正式的跟網友道個歉吧! 雖然我覺得1945放在

『BONUS TRACK』 還是很怪,1945是貫穿整部片的靈魂…怎會變成是好像最後多加上去送給

樂迷的曲子呢? ANYWAY…這個說法,嚴老願意接受!)

2、他向我表明,豐華工作人員絕對有努力試圖去把『各自遠颺』和『風光明媚』買回來,無奈是這

兩首歌的版權公司不放行。

嚴老則回問該位工作人員…他是否是『海角七號』上映後,小燕姐介入協調之後才參與的工作人

員,他回答「是」!

那麼我說,『這整件事最精彩的部分都發生在小燕姐進來當和事佬之前!我個人覺得你們這些後

來加入的工作人員很無辜!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豐華副總之前在跟導演洽談發行原聲帶時到底用

的是什麼態度,造成導演會在海角官網裡說出『海角七號 絕對不會 發行原聲帶』這樣堅決的話

!!

我相信你們後來的工作人員很辛苦也很認真的在處理版權的事,但其實現在版權之所以難買,有

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海角七號』紅了!這些歌,版權所有的公司想留給自己的歌手唱…

(剛剛豐華方面來簡訊要求更正…要求授權被拒的情況只發生在「各自遠颺」這首歌…好!更正了!

畢竟那首歌的權利是日本人的,我能諒解!

那「風光明媚」呢?狀況又是如何?

(更別提「轉吧七彩霓虹燈」、「搖落去」、『墓仔埔也敢去』這幾首網友有提到的歌?)

據我所知,原聲帶的主導權是在豐華唱片手上,導演只是配合而已!

我想,豐華還是有義務把「風光明媚」的狀況跟大家說明…但真的,不要再扯到魏德聖了!)

若不是當初豐華擺明覺得「海角七號」根本不會賣,而延宕了原聲帶發行的時間,我相信在海角還沒

夯之前的版權,絕對沒那麼難談!(豐華自己當時不發就算了,有其他公司想代為發行原聲帶,豐華

一樣不同意。)

所有的惡因都是豐華種在前,導致現在你們後來加入的工作人員在談版權時舉步維艱,「豐華已經很

努力的去買歌」這個事實在2008年8月以後絕對沒錯,但如今會買不到歌,我覺得這惡果是豐華自己

招致的,雖然這不是你們後面接手的人該負的責任!

該工作人員回答『身為豐華的一份子,我們必須共同承擔公司的一切!』

(嚴老很敬佩你講這句話,您是有擔當的人!)

3、嚴老有在電話中,再次重申

『我只是希望能夠代表許多喜愛海角七號電影和音樂的觀眾朋友們(包括我自己)向豐華請求,請豐

華能給海角迷一張完整的原聲帶!』

該工作人員回答:『我們會再開會討論!』

10/8晚上

云農特地打了個電話親自跟小燕姊道歉…因為我覺得小燕姊是讓後來原聲帶可以發行的推手和貴人!

云農的憤怒,從來就不是針對她,也不是針對後來加入的豐華工作人員!

小燕姊,云農再次向您說聲對不起!

也謝謝您包容云農的莽撞!

針對這整個原聲帶事件,我還有幾句話說…

1、小范絕對是無辜的,請大家要支持他!

2、魏德聖導演和「海角七號」是無辜的,請大家要繼續支持好導演和好電影!

3、所有留言支持我的朋友,謝謝你們!我沒辦法一一回覆你們的善意!

我沒有你們說的那麼屌,但我會努力再讓自己在作品上變的更屌一點!那才是我在乎的!

4、那些說我錢賺不夠,得了便宜還賣乖….巴拉巴拉 對我的批評,我全部承受,我也不會再回嘴!

謝謝你們讓我有反省自己是不是有如你們所說那樣…的機會!

但,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相信我對的起我的良心!

再次謝謝大家

嚴云農

好文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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